女人需不需要哄呢?

发表于: 2008年10月21日      点击: 724      文章来源: 都市爱情转载

  很多人都觉得,现在中国的男人已经不会哄女人了,因为不需要,得来容易,挥之不去。而女人的独立也造成一种后果,似乎越来越不需要呵护了。那么,女人到底需不需要哄呢?

  不是人间富贵花

  艾晴和冬林在一个大雪压城的夜晚大吵一架。

  吵完,艾晴穿着睡衣拖鞋冲出了家门。她以为冬林会来追她,不会舍得让她光着脚在大雪夜里奔跑,但她想错了,冬林没有跟来。

  睡衣是棉厚睡衣,裹紧了,好歹能挡一阵子风雪。脚却不行,每朵雪花掉落在脚上都是一阵刺骨冰寒,像美人鱼行走在刀尖上,只一阵就没了知觉。艾晴咬牙坚持了半个小时,直到整个身子也被风雪浸透冻僵了,只好自己哆嗦着回了家。开了灯,她看着床上睡觉的冬林,心如刀绞,眼泪呼啸而下。冬林本来也没睡死,听见动静就醒了。他坐起来,看着艾晴像只水龙头似的流泪。艾晴希望他走上来,将她抱在怀中,像以前一样哄她,逗她,但冬林就那么沉默着,一动不动。

  这两年艾晴在事业上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自升任销售部总监后,她接连促成了与几个大客户的谈判,并与其中一个签了一单五百多万的合同。老板喜的眉毛眼睛一团抓,除了给她应有的提成之外,还另奖了一笔丰厚的奖金。她虽然高兴,但也更忙更累了。

  冬林是艾晴同居了五年的男朋友。他在一所大学教“汉语言文学”,艾晴崇拜他的才华横溢,因为他肚子里有大段大段的古文、诗词和典故。冬林的气质是悠闲和舒展的。他常用一杯绿茶和一本大部头书消磨不用上课的时光,等艾晴下班回来准备饭菜时,他一边跟进跟出,一边给她讲书中某个篇章写法的妙处,讲某一刻他产生了怎样的人生感悟。他娓娓地讲着,她微笑地听着,他梦幻般的语气和炒菜的香气搅在一起,使艾晴产生一种恍惚的天长地久的幸福感。

  艾晴最初两年应该说是在甜蜜地享受着冬林这种诗意,感觉他和别的市侩男人很不同。然而这种超然物外的精神换来的是她和冬林在学校三十平米不到的教师宿舍里一住五年。时间长了,开始时的一些甜美的、漂浮于现实之外的东西越来越少了。生活的水滴总要归于现实的大海,无论精神怎样富足,低头一看满地鸡毛,总难免产生焦虑。

  三十岁的艾晴想结婚,结婚需要房子。没办法,指不上冬林,她只好自己拼了,像男人一样在职场上拼抢掠杀,争名争利争地位,成天夹在公司与客户之间平衡利益,受夹板气,吃哑巴亏,但也得咬紧牙根陪着假笑,眼见着这几年拼杀的皮渐松,脾气渐涨。

  有一天艾晴又累又饿回到家,但家里只有几块发硬的饼干,冬林还在兴致勃勃地跟她说什么“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说什么这是他最欣赏的描写雪花的诗句云云。艾晴气涌山河,突然爆发:“你说这些有屁用!你成天在家什么都不做,连饭也不知道给我做一口,就知道看那些破东西!你不会挣钱,我来挣钱,但你总得保障我的生活吧,我请个保姆都比你强!”她知道这些话伤人,但还是忍不住要说。自从她成为二人生活的经济支柱后,因为太忙太累,找不到依靠,所以总是感到委屈,不平衡。

  随着艾晴这样的突然爆发越来越多,冬林也变得越来越沉默,像以前那样的交流由少到无。而每次吵架后不管艾晴有多伤心,他从来都不上前安慰,像块铁一样无动于衷。不吵架的时候,她问过他为什么不再肯哄她:“其实,人家就是心里难受,你哄哄我就好了。”他说:“你也需要哄啊?不是你指着别人鼻子骂的时候了?”他有次去接她下班,见她正在公司里指着一个下属的鼻子骂,把那小姑娘骂哭了她还不肯罢休。

  艾晴渐渐停止了哭泣,裹着棉被蜷成一团。泪眼中,她已经忘记了这次为什么争吵,无外乎在公司压力太大,回来向冬林撒气,希望他能哄她,爱她,让她烦躁的心绪平静下来,而冬林却不肯迁就忍让,要么是直着脖子与她对吵,要么就是沉默。

  而沉默中的冬林在想,女人独立了真是可怕,那么强势那么精明,好象根本不需要温柔不需要爱情。

  他深深怀念以前的艾晴,那个为爱情而生的小女子,温柔甜蜜可爱的艾晴,然而他明白那个艾晴再也回不来了。他也不得不承认,男人虽然在骨子里不希望女人独立,但在现实生活中,又不得不撒手让女人独立,因为饱读诗书的他,很明白什么叫“百无一用是书生”。

  关于哄还是不哄的对话

  人就是贱,男人把你当作宝贝藏在家里时,你要剪掉头发闹平等的革命。等到你在OFFICE里朝九晚五时,你又得抱怨下班后开车两小时回家带孩子的生活太辛苦,何况你的男人可能还朝秦暮楚。你对男人撒娇说老公我希望你哄,男人却漫不经心甩你一个眼神说,你都快当大婶的人了还要人哄,寒碜不?

  大婶……人家伊丽莎白·泰勒以六七十岁高龄还能获得众多男人曲意承欢呢,我才小三十怎么就没资格让人哄了。

  男人看我上了心,利用新闻联播前半小时空闲时间开始对我进行思想教育:看看古希腊的时候,你们女人只是我们男人繁衍后代的工具。我们男人把最崇高的精神之恋给了我们的同性。我要生在那时候,身边准保有几个唇红齿白的小男青年陪伴左右,没准和德谟修斯成了美好的一对儿,演绎出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爱情。就算没有男情人,我们还可以合法地去烟花柳巷,让风尘女子丰腴的身体滋润我们。你,在那时候就企盼着一年能有一次机会承欢我的膝下吧,还想我哄,没门!

  我一听,大怒,拿起脚上的拖鞋朝男人砸去。男人说,你看你看,我们男人就算要哄也要哄那小鸟依人型,现在的女人个个食量大过男人,体格重于男人,地位高于男人。

  我冷冷甩男人一眼后,自顾自在一旁看电视,男人却自己絮叨开了:要我说最好的婚姻制度还是属于奥斯汀时代。那是十八九世纪,放在咱中国是嘉庆年间,中国的女子还是纯粹作为家庭的附属品而存在的,男女交往恐怕只能在艳词浓赋里看到——或者,在青楼里。英国的十八九世纪绝对是人类婚姻的黄金时代。第一,女人基本上还是没有财产权。第二,男女交往是自由的。第三,女子大多是多才而温柔的(至少假装温柔)。婚姻是女子(尤其是不富裕的女子)寻求幸福生活(或曰经济保障)的唯一途径。因此,你们女人为了取悦我们就得煞费苦心是吧。看看那时代的女子,阅读、弹琴、唱歌、作画、女红样样都来,还有没完没了的宴会与舞会让这些女子和我们自由交往。这样美貌娇柔才华横溢的女子能不让我们男人哄吗?何况她们的经济依附于我们,我们不得不对她们多点怜惜。

  我接过话茬说:那好啊,我愿意放弃我现在部门主管的职位,放弃月薪两万让我可以享受的名牌衣服化妆品,我回到家做你的附属品,我相夫教子做一贤良淑德后现代老婆,这样你们男人会哄我们吗?

  男人故作深沉长叹摇头道:只能说你在一个错误的年代错误的国家嫁给了一个错误的人。你要现在在日本,也能心安理得当家庭妇女,学学茶道啥的,趁你老公上班说不定还可以玩玩偷情。你要在美国,说不定咱俩能倒过来,你主外来我主内,我给你当个贤良淑德相妻教子的好老公,当然也难保你上班的漫漫白日我不趁机偷偷情。但你看咱俩这状况。从经济上来说,咱俩势均力敌,谁也不依附谁。从精神上来说,虽然你还有试图依附于男人的封建残余,但骨子里根深蒂固是强硬如铁的现代女性。

  一番话说得我心下戚戚然,正想独自凭栏落泪去,一双坚实的手臂伸过来,把我揽在怀,一个声音在耳边轻声说:宝贝,逗你玩呢,你再独立,也可以把所有的软弱在我面前呈现。你愿意让我怎么哄你就怎么哄你。要不,明天我用香水百合的花瓣铺成卧室地毯,让你在花瓣上如同森林公主一样睡去?

  男人,只是隔夜的床单

  晚风,带走了夏的落寞,送来了秋的惦念。昏暗的街道,散落的人群,繁星零乱。都市中的剩女,我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多年来习惯在公司与各城市的穿梭,已经忘记“家”是什么概念,而自己身边的同学都已为人父人母,自己形单影只,特别是在节日的时候,心底的丝丝凉意,能穿越千年的寒武纪。

  林繁是公司的客户,在酒会中相识。他比我大10岁,谈吐幽默,风度翩翩,对于受过重伤的人,对爱,往往不知道怎么接受和给与,他亦是,我亦是。在透过玻璃杯凝望的眼神里,他告诉我。

  在公司里,别人见我是雷厉风行,可那一夜,感觉自己变得小鸟依人。他送我回家,喝了太多的酒,或许是因为积累太久的伤痕此时被释放出来,眩晕中,在卫生间将胃中残留物吐了出去。从卫生间出来,见到沙发上的他,便靠在他身边睡去,醒来后,湿漉漉的头发已经干了,可他依然保持一个姿势。三更半夜中,自己清醒起来,他也起身,要离去。我想给他一个拥抱,而,这个动作,已经太不熟悉。

  我小心翼翼保持距离,而心里却经常会惦念他。每当想起他的时候,他的电话都打进,仿佛,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

  恋爱,会让一个女人发疯,疯到无法保存自己。

  我不爱做饭,但参加了烹饪的学习班,期待着为他忙碌做饭的乐趣;我喜欢和朋友在一起,认识他后,连出差都找理由不去,更是放弃了曾经与朋友们酒吧相聚的生活,一心一意,只想挽留那种小女人的感觉。可相反,我慢慢变得居家起来,他却经常夜不归宿。我希望他能多陪陪我,他和我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总是拿应酬来搪塞我。我知道,也许自己错了,安慰自己用了很长时间,这段时间里,冷藏自己,不再主动联系。

  2个月没见,他突然来找我。当我依然匍匐在他胸口的时候,仿佛那种感觉又回到了自己身边。朦胧间,看到他胸前的指甲印记,知道,可以不说,不说不代表不知道,我只是轻轻的用指甲划着他的胸。他看了看,淡淡地说前段时间应酬太多,也许是风月场合的公关,喝多了,就顺其自然。我清楚地记得,我认识他的那个夜晚,我们都喝的很多。

  “谢谢你的诚实。”我冷冷地说。

  他沉默半晌,穿好了自己的衣服,我想,给他一个拥抱,但,那个动作,很久不再熟悉。

  眼泪,沁透了他睡过的凹处,沉淀在内心深处。

  他不再打电话过来,我也不再打过去。就这样,持续了半个月。试曾想,把心从冰冻中解除封冻,融化后再封冻,也许,就再无法融化——暗伤,无数次的结痂之后无数次被挣裂、撕裂的声音,在体内不停震荡,久之不去。伤口中迸发出的红色、黄色、绿色……斑斓中忘记了原来的颜色,黑暗的角落里,从上空滴落下来这些腥臭黏稠的液体,从眼睛中滴淌出来,而那个盛满液体的物体,就叫做心脏。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打开自己,周末让自己去酒吧放纵。指尖掠过发丝,如同琴弦上的诡异,酒杯中的旖旎,烟雾中,乐符的盘旋,写下忧伤的舒缓。忽隐忽现中,有个身材健美的舞者倒映在酒杯中,在充满诱惑的肢体语言中,不由得又想到“女公关”的指甲印记、酒和音乐,让人萌动,异样的复仇从内心中升起,点燃,爆发。

  健硕的肌体、紧致柔滑的皮肤,他的身体,仅仅给了人饱满,而心的感觉,却再也找不到了。趴在他胸口,双眼茫然,仿佛是做完了该做的工序,而他,却微笑着合眼睡去。我起身倒了温水给他,并在厨房里煮好了粥端了过去。

  “运动之后补充水分”,他尴尬地看着我。我微笑:“温水对胃有好处。酒多伤身,白粥健脾利肾。”

  他放下手中的碗,看着我,说:“姐姐,如果男人跟你谈恋爱,就是会变成大老爷,你会把疼爱变成溺爱,另外一半会被你宠坏,所以……”

  “……所以,男人,只是把他当床单吧,该换就换,没有理由。”我接了他的话,看着他,笑着离去。

  记忆,在破碎中,重新组合,片段里,黑白七彩,纠缠在一起,化作冗长的裹尸布,锈迹斑斑,残喘。心脏的跳动,亦如往常,只是,再没有了保护的力量。删除了林繁的电话后才发现,在这个世界,得到太容易,却挥之不去。

七嘴八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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