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的亲密爱人算算账

发表于: 2004年08月13日      点击: 1051      文章来源:


    如何处理与爱人之间的财物关系,不再是一个难于启齿的问题,但如何处理好这个问题,却是一门艺术。

从前,有一个传说,说的是一个大姑娘要嫁了,母亲很害怕女儿在以后的生活中吃亏,就教了她很多“秘笈”,其中重要的一项是,为了防止以后万一被休掉时生活没有保障,平时就应该多积累一点私房钱。

女儿得到教诲,就处处提防着丈夫,还存了很多私房钱。几年后,丈夫慢慢察觉此女人没有全心全意和自己过生活,于是就把她休了。

这显然是一个婚姻悲剧,而且最直接的原因是双方缺乏沟通之后,一方对另一方的不信任引起的。其中涉及的问题,用现在的话说,还是理财问题。或许古代男女太不平等,或许因古人羞于谈及财物而没有家庭理财的观念,因此那位可怜的女孩成为牺牲品。或许她本来是一位善良、纯真的女子,但如此一来,几乎要被想象成为恶妇了。这就是生活中极其微妙的角色变化,就是在当今的生活中,也不无如此,所以在生活中才有那么多人在做了错事以后还会觉得自己很无辜。

从手拉手的那一刻起,两人世界里的经济关系问题就初露端倪,只不过是那时候爱情的甜蜜感觉掩盖了所有这些。自从披上漂亮的婚纱,谁都希望幸福美满、白头到老,但是事实上随着男女双方相对独立程度越来越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于是,爱人之间的财务关系就不再是一件小事了。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夫妻财产合一

在目前来讲,这种财产组成方式在家庭中是越来越少见了,这并不等于这种方式就不好,相反,与夫妻财产所属明确制相比它还是富有人情味的,只不过是,这种人情味与我们生活的习惯、生活的复杂程度以及其他风险防范需要是越来越不相符了。这取决于现代人对生活原则的理解或认可的情况,也体现一种新的公平原则。

婚后的财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在经济能力较差的一方来讲,财产合一似乎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是,谁也不能肯定婚后就没有改变的可能,或者会得到一份意外的收获?如果实行财产合一,那么这个意外收获就要打个5折,并且你也不能自己单独决定如何处理这笔钱,等等等等,居于现在生活中所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建议不实行家庭财产合一制。

还有,婚前财产公证是有一定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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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之后就开始在处理财务问题时遵守某些财务规则,往往有利于生活的默契与和谐,对一些不愉快甚至于离婚这样的事情也会减少发生的机会。

投资时,通常是丈夫充当资金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与钱有关的事情往往比较秘密,你知道丈夫赚多少钱吗?你了解他的全部账户吗?大多数女人难于用“知道”来回答上述问题。反过来,如果女人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她的男人也很难对她的财务状况有多少真实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万一要离婚,财产分配比例关系就很难体现法律上的公平。因此,建议在恋情一开始进入谈婚论嫁阶段就表明自己的态度,就是要有财务的知情权。

同时,在你处理自己的财务问题的时候,也不要满不在乎,自己说了算,要尊重他或她的意见,要不然下一次对方也会单独决定自己的财务事宜。在帮助对方判断投资或做其他财务决定时,要本着照顾大局、多为对方打算或家庭最急需的原则,这样一来会更容易取得对方的信任,这也等于加深两人的感情关系。

如果你的努力没有结果,对方还是没有把财务上的情况告诉你,你依然可以跟他或她这样说:“听银行的朋友说,每年都有好几百万的钱积压在银行账号里,因为没有人知道它们的存在,那些账户的所有人已经过世了,而他们的继承人根本不知道银行账号里还有那些钱。”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财务知情权,更是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出现时家庭资产蒙受损失。

 

分割共同财产的隐忧

这里以人寿储蓄险为例。

很多人到了某种时候都会买这种保险。现在假设,丈夫是投保人,假如离婚了,妻子的第一反应可能是退保,以便清理好财产数量。但是,这却是最糟糕的办法。因为共同财产金额是按照保险退保额计算的,而这种保险的退保额越来越少,这就是说,你实际获得的金额很少,你丈夫最后将得到大部分保费,包括所有利润和分红,而这一切与你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好的办法是让保险继续生效。然后,在分割财产时对这一笔保费提出最后的继承权,如果成功的话,你就可以在保险生效后得到其中的一半,而且是全部金额的一半:不仅包括你们已经支付了的钱,还包括一半的利润和红利。而你的代价只不过是不能马上拿到其中任何一分钱,当然前提是保险继续生效,直到投保期到。你要做的,除了法律上的一点手续,还有就是等待。


在有关文件上签字时要小心

刚结婚或在感情很好时,双方也许都会不假思索地在一些相关文件上签字。当然,事实上如果女方不是很深地伤害男方,如果离婚时男方往往都情愿放弃很多本来属于他们的利益,或愿意担负更多。这是他们个人的权利范围内的事情。

小心签署文件,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比如对赡养和分割赡养费的事情就可能经常遇到。

在遇到这些问题之前,应该仔细考虑:你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弃对方的帮助?我们所指的不仅仅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也还有分居期间的赡养费问题。如果你负责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要支付一定的赡养费。如果你收入水平很低或者没有收入,对方必须在分居期间支付你的赡养费。除此以外,你还必须考虑离婚后是否还有能力独立维持现在的生活水准。

总之是,在感情很好时签署文件要小心。一来提防对方的有意设计的陷阱(这种情况很少,但不是没有。恰好感情官司中这种情况还经常出现)。

 

最好的应对措施

无论你决定采用哪一种方式料理家庭财产,最好的预防措施都是建立自己坚强的经济后盾,因为只有这样一来你才有真正的主动权,才能在婚后享受真实的平等,才可能有充满自信心的共同生活。

如果两个人都有收入,那你们应该找到合理的分摊生活费用的方法,如果你丈夫收入比你多30%,那么他也应该多分摊30%的生活开支。你不要把所有的钱都花费在家庭开支上,一定要把一部分钱省下来,当成自己的财产。至于怎么来支配这份财产,则有很多种处理方式。

身为家庭主妇,你要免除丈夫的后顾之忧,让他发展事业。你尽力养育孩子或照顾家庭生活,就像丈夫工作一样尽心尽力。

还有一种预防措施是,如果你有了孩子,可以利用人寿意外保险保护他。你还要有一份以你个人名义进行的储蓄计划,至少在其中要有可以满足你半年以上基本生活的费用。这些钱是在银行户头里,而不是在衣柜或枕头下。

如果做到了这样,你就不会在万一离婚时措手不及,而且,如果一开始就拥有这种平等关系,你根本就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简单地说,在浪漫时刻不要忘记,婚姻大事是一个需要好好经营的共同企业,然后还应该想一想,你愿意以何种方式来处理家庭的财务事?是分,是合?还是怎么样地半分半合?然后坦诚相待,知道你应该知道的,做你应该做的,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婚姻的美满,为了共同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个人私欲。



七嘴八舌:

#1 Audrey04-08-17 15:51:05说道:
枯萎的玫瑰有些人真是心理阴暗~
#2 小理子04-09-21 20:21:17说道:
其实我是比较赞成两个人每个月的收入中每人交出10%-20%做为家家庭共用基金,比如说下次要买比较大件的物品电器什么的,可以在家庭共用基金内支出少了的话再各自掏多少,大件物品不可能每个月买吧,因此不太可能有不够的时候,那对方过生日或什么节日之内的就不用了,自己掏就行了开怀大笑的脸,因为现在的男人不一定会为了家庭而心甘情愿的付出一切的,我跟我男友都是属于那种比较自私类型的人,都是考虑自己多一点,所以这种方法比较适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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